各学院: 为了保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有效的指导学校教学改革。根据湘教通[2018]553号《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本次校级教学成果的申报情况,强调如下几个问题: 1.成果主题鲜明。要突出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和信号灯,在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 2.成果内容新颖,符合时代发展的主流。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学院要对成果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成果申报优质化。 3.优化成果人员组成。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及贡献度确定,一般不超过5人”原则,建议申报团队按不超过5人原则组成,并按对成果的贡献进行排序。 4.精炼支撑材料。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每个项目装一袋(含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多于一袋不予受理。希望大家认真精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围绕项目的成果进行整理,包括支撑项目的教改成果、教材、发表的教改论文、改革效果的分析和评价、社会的反响和辐射等佐证材料。内容太多的可以用表格形式表现。 5.请各学院放假前将原申报材料领回,并根据15日专家所提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报书和成果报告请按《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撰写。3月5日前将纸质件(申报书和成果报告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份,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和电子文档由学院汇集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申报省级推荐项目。 附件:湘教通[2018]553号《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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