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21号)要求,我校将于2017年10月份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的2017年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将在9月份前完成。为圆满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评估、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2.各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系人来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实行填报单位负责制(任务分解见附件1),各单位、其它相关部门均为其协办单位(下称“采集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单位要求及时向负责填报单位提供原始状态数据。
请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0版)(见附件2),严格按要求采集与填报。
3.严格遵守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统计时点要求。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5年的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6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等。
4.由于本系统表1-3、1-4、1-5-1、1-5-2、1-6-1、1-6-2、1-7、1-8属于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所以要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为了保证其他数据表格的正常填报,请负责基础数据表的单位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填报。
5.各单位可以参照去年的表格,提前做好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待基础数据表上传成功后,再时报送相关数据,确保整个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采集单位要6月30日前向填报部门报送原始状态数据,各填报单位要在7月10日前汇总责任范围内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对有疑义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立即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牵涉全局性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及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6.各单位负责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查、确认和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最终填报。各单位要在7月10日下午前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10月21日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的填报数据打印件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存档。
7.各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负责人与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电话:85258385,邮箱:844978620@qq.com)。建议联络员加长沙理工大学数据采集QQ群:330534361,便于信息的及时交流与沟通。
8.填报单位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用户名及密码由教务处负责通知到各单位联络人员。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 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任务分解
附件2: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V3.1版)
附件3: 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