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附件3)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附件6)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结合湖南省教育厅转发通知(湘教通〔2017〕327号)(附件4)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7年7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等为重点。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课程要求
申报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要求,经公开课程平台认证上线,完成至少两期教学活动,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教学效果与影响等方面,坚持质量为本、注重共享应用、体现融合创新。
三、推荐认定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及有关军队院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
地方高校向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一定形式的评价,统筹推荐。
教育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示名单,在教育部网站和“工作网”公示后,发文公布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
(二)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课程要求,控制数量,确保申报或推荐课程质量。
高等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和申报书(附件1)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遴选,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
与高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向相关课程建设高校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并保证数据真实全面客观。同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申报推荐课程过程中课程运行顺畅和安全。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9月6日前需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送达省教育厅。
四、学校评审工作安排
(一)请于2017年9月3日前将材料交到教务处教改办(一办A105),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58565
(二)具体材料:
1 . 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各一式三份,每门课程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2 . 加盖学院公章的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将上述电子稿发至教改办邮箱:jwcjyk2014@163.com; 3. 5-8分钟PPT(评审时课程负责人陈述,可不交教务处)。
(三)评审后列入推荐的课程,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5日将修改稿交教改办。
请有符合申报条件课程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申报课程质量。
教务处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2: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年)
附件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4: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5: 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
附件6: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