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鉴于本届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三年聘期临近结束,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团换届工作,由各学院推荐合适人员遴选组成新一届教学督导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做贡献。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讲真话。
3.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懂得教育规律,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治学严谨,教学与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4.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也可推荐。
5.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障,已退休或临近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不再承担学院教学、学院督导或管理工作。
6.担任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届。
二、推荐方式
自荐、学院或职能部门推荐相结合。由本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教学督导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交学院。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学院在认真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填报推荐表的人选中推荐1-2名候选人。2017年7月4日前,将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质评办公室(一办公楼803)王老师。
四、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结合学科专业结构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学校研究,确定12-15名人员作为新一届教学督导团正式成员,并发文公布和发放聘书。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 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