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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来源: 浏览量:

各学院:

鉴于本届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三年聘期临近结束,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团换届工作,由各学院推荐合适人员遴选组成新一届教学督导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做贡献。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讲真话。

3.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懂得教育规律,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治学严谨,教学与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4.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也可推荐。

5.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工作时间有保障,已退休或临近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不再承担学院教学、学院督导或管理工作。

6.担任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届。

二、推荐方式

自荐、学院或职能部门推荐相结合。由本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教学督导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交学院。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学院在认真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填报推荐表的人选中推荐1-2名候选人。2017年7月4日前,将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质评办公室(一办公楼803)王老师。

四、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结合学科专业结构和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学校研究,确定12-15名人员作为新一届教学督导团正式成员,并发文公布和发放聘书。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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