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答辩工作
1.精心安排。6月6日前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以及质量普查安排。
2.论文抄袭检测。6月5日前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完成论文抄袭检测工作。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工作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答辩前完成论文检测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入缓答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改,待合格后,再安排答辩。
3.组织答辩。
第17周组织答辩。
(1)营造答辩气氛。各学院答辩场地应悬挂答辩横幅、张贴答辩程序等。
(2)答辩要求。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答辩学生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对每个学生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4.答辩过程检查。学院要做好答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
5.成绩报送。各学院务必于6月18日23: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6.对缓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继续指导,在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符合答辩要求后,学院在7月1-2日组织完成缓(补)答辩。7月3日12:00前完成缓(补)答辩成绩网上绩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缓(补)答辩仍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申请重修。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工作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格式按《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样张》的要求打印和装订成册(格式在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封面颜色为白色。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装订时应使用胶装,不得使用夹杆文件夹、鱼尾夹等活动夹。不得有散页、缺页、倒装、漏装,页码混乱、内容要素不全,或未按要求打印、学院专业名称不全或错误等现象。
3.装订完后,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经、管、文法类专业需提交修改稿一本,修改稿需在文本封面标注“修改稿”字样。
4.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含电子文档)由指导教师负责查收,确认无误后上交学院。学院和指导教师对上交材料的质量负责。
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需制成光盘,由学院统一按专业收录保存。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基本条件。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成果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自一人完成的,且格式规范,通过检测,符合要求。
2.推荐名额。各学院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具体名额见附表(2017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3.推荐程序。由指导教师推荐,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审,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4.材料报送。各学院6月16日前提交《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式在教务处表格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含辅导教师)须核定无误。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成3000~5000字,并在缩写稿上签字。将缩写稿以及缩写稿的电子(word)文档一同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于6月22日前交教务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普查和总结
1.学院普查。各学院在毕业答辩后,集中安排2天,分专业组织指导教师与毕业生一起,普查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成员与全体指导教师参与普查工作,校督导团将现场督察。普查方式由学院自定。
普查内容包括:题目在各种材料、表格中的一致性。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设计(论文)[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文本规范性以及设计说明书与图纸(或图表)质量、文字表达,条理性与逻辑性等,教师评阅意见与签名,答辩评价与签名,评语与成绩的吻合性,设计(论文)质量与成绩评定的准确度等。
2、学院总结。学院于6月30日前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电子版和工作总结(格式见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交教务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办。
2.学校检查。学校将在9月组织专家组对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学目标管理。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清点归档。学院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按专业刻录成光盘保存。
附表:2017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有关规定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附表:
2017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学 院 名 称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 (篇)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12 |
水利工程学院 |
6 |
土木与建筑学院 |
14 |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
10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8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0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8 |
文法学院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2 |
设计艺术学院 |
8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8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合 计 |
114 |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有关规定
为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特制订本规定。
一、论文抄袭检测
1.本系统实行逐级监督管理,教务处设立管理员账号,负责分配子账号,设定各子账号上传检测篇数,在线查看各子账号检测与使用情况。
2.各学院设定一个子账号,由教务办教务干事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将待检测论文提交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审核与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3.检测方式。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检测与随机抽取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测方式视其实际情况而定。
4.检测时间。各学院在答辩3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检测结果处理
1.“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1。
表1 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结果类别 |
检 测 结 果 |
性质 初步 认定 |
处理 |
A |
理工科R≤30% 文科R≤40% |
通过检测 |
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
B |
理工科 30﹪<R≤50﹪ 文科 40﹪<R≤6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C |
理工科 R>50﹪ 文科R>6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1.如确认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2.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第一次系统检测结果未通过的,不得评为优秀。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
高复制比毕业设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学生姓名 |
专业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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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文字复制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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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
鉴定结果(在□内打“√”): □取消答辩资格; □修改后重新检测; □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专家组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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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