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来源: 浏览量:

 

教通字[2023]6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确保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在严格执行《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同时,成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系主任为组员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和学术诚信教育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各系(专业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原则上只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以下各方面加强指导工作: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开题报告的指导和审阅,鼓励各专业举行开题报告会。指导教师和学术小组对开题报告内容、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客观、全面、详实的评价和具体意见,杜绝“良好”、“同意”、“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

3、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明确指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平均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要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出发,对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内容、观点、设计(论文)理念和方法、科学性、逻辑性、撰写规范等方面进行悉心指导。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师应对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学术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职责、对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不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检查和过程监控

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学院要将《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告知学生,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2、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进行复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要求,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除理学、文学专业外,有行业背景的专业,选题应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并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并在形成的成果材料中体现。聘请行业企业导师须同时报人事处备案,列入外聘教师名单。

3、各专业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材料,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面论证,严把开题关,提高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4、学院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检查,对任务书质量(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条件保障(实验条件、设计用房、图书资料等)、学生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开题报告质量、外文文献翻译等情况进行检查。

5、学院要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了解和督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成绩纳入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

6、因课题需要,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明确校外单位指导教师和联系方式,经校外单位签署意见,学院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同时,学院须加强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保证设计(论文)质量,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7、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教育,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学生须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向学校作出庄严承诺。坚决杜绝学生参与买卖、代写毕业设计(论文)行为。

8、继续采用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经“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中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与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学院要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材料是否齐全,指导教师、评阅人评语、答辩组织与答辩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资格审核,严把评阅、答辩关

学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审阅”“评阅”“文档检测”,取得答辩资格,方可参加答辩。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要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建议采取指导教师答辩回避制。答辩及后期工作另行通知。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经过“中期检查”、“审阅”、“评阅”、“答辩”四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据此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30%、20%、40%。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检查。

对评阅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缓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必要条件):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及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并提交《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与总结工作

要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各系(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学生离校前,集中不少于一天的时间,以专业系为单位,分专业集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学生整改。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对学院普查与学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专业须提交《2023届××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对本专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作全面总结分析。学院填报《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七、及时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要求学生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装袋(统一使用专用袋),以及电子文本(Word、pdf)集中存档管理。纸质件至少保存5年,电子档Word、pdf原则上永久保存。

八、配合教育厅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见附件),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22〕53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重点对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被省教育厅抽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教育厅予以通报,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学校将对学院、专业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抽查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

九、时间与主要工作安排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进程如附表。

附表: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进程表

时间安排

项目

主要工作

3月4日前

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和学术诚信教育工作。

3月10日前

报送指导时间地点

各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疑时间地点,平均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学时。

3月20日前

完成开题,学院前期自查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自查,重点检查选题、开题情况,并提交自查报告。

4月18日前

学院中期自查

各学院完成中期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4月20-21日(第9周)

学校中期检查

学校组织中期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月15-6月2

论文查重检测

开展论文查重检测。指导教师把关。

6月3日前

报送答辩安排及普查安排

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质量普查安排。

6月13

评阅、答辩报送成绩

1. 完成评阅、答辩报送成绩

2. 学校组织检查。

6月17日前

 

推荐校优论文名单

质量普查

二次答辩(缓答辩)

1. 提交校级优秀设计(论文)推荐名单。

2.答辩结束后安排不少于一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与整改。

3.完成第二次答辩及成绩报送。

6月19

颁发校优论文证书

颁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626日前

提交校优汇编稿

资料归档

1.各学院提交由指导老师审核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Word)电子文档。纸质件由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2.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归档工作。纸质件至少保存5年,电子档Word、pdf原则上永久保存。

7月7日前

总结分析

报送《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6月-8月

质量检查

学校组织质量评估,抽查比例不低于10%

7-8月

全部论文上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通知进行

 

附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27

 

 

 

 

 


2020© 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
地址: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一办公楼一楼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25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