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我校审核评估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启动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
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确定专职负责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11月14日前按样表(见附件)报送工作组和联络员名单至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
2、制订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计划》
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计划》,11月18日前报送至评估办。
3、召开学院审核评估学习动员会
学院召开审核评估学习动员会,对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和审核要素内涵进行学习、研究、解读,提高认识、达成共识,11月30日前在学院主页发新闻报道。
4、学院开展自查自评
学院按审核评估项目、要素、要点进行自查自评,发现自身缺项与弱点,查漏补缺,进行针对性建设;在自查自建基础上,撰写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并于12月底前提交至评估办。
学院在自查自评和《自评报告》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制订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5、其他
上述需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曾洁;电话:85258036;邮箱:46039242@qq.com;地点:一办公楼A805。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