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

COLLEGE

规章制度

首页 >> 关于学院 >> 正文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继教院〔2010〕10号)

 

根据学院转型发展的要求,为了确保我院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教材质量,保护学生利益,严防盗版教材,规范教材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院属各自考、成教站点(以下简称站点)及培训使用的教材必须统一归口学院教材中心采购供应。

二、院属各站点要指定专门负责教材的联系人,及时向学院教材中心提供联系人准确的相关信息。当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学院教材中心。

三、院属各站点要及时将所需教材按年级、专业、数量向所属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申请数量与考籍部在籍人数不相符的,需说明原因),由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下达教材计划至学院教材中心。

四、学院教材中心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教材计划,在三十天内将教材采购并发放到各站点,如因教材短缺、改版、断版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学院教材中心应在收到各业务主管部门下达教材计划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反馈各业务主管部门,并协商处理。

五、学院教材中心对教材发放全过程进行跟踪,及时通知站点查收。各站点在收到教材后,应在一周内,根据教材清单进行拆包清点、验收,核对版本及数量,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1.核对无误后,应将教材回执单签章并及时传真至学院教材中心,同时保存好清单以便核查;

2.核对发现有差错,站点须及时在回执单上注明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院教材中心,以便妥善处理;

3.站点在物流公司送货回单上签收之日起一周内,未及时进行清点并将教材回执单传真至学院教材中心的,将视为教材发放无误。

六、站点因人数或专业课程设置发生变动等原因造成教材剩余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成教函授各站点,必须将剩余教材退回,不允许留存。自考各站点可根据需要提出退库或留存申请。

2.要求退回的,应在收到教材一个月内向学院教材中心提出退库申请,申请中应注明退库理由并附教材退库清单;学院教材中心收到申请和清单后,根据计划予以核对,并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后,将协商处理结果告知各站点。各站点应自接到同意通知后,一周内将无污损的教材附清单并包装好发至学院教材中心,并电话通知查收,逾期不予办理。学院教材中心在收到站点退回的教材后三日内应及时清点入库,并及时将核对情况反馈给站点,相应将退库清单送交学院财务部及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备案。退回教材逾期未清理退库的,视站点退库无误。

3.自考各站点要求将剩余教材留存,留待下年级学生使用的,须在收到教材一个月内向学院教材中心提出留存申请,申请中应注明留存理由并附包含教材名称、作者、书号、版别、单价、数量等相关信息的留存清单。学院教材中心收到留存申请后,应及时与自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三日内做出同意留存与否的决定。不同意留存,告知站点按退库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同意留存的学院教材中心应将留存教材清单分别送学院财务部及自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留存后的教材一律不再办理退库手续,因此造成教材积压损失由站点自行负责。

七、各站点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退库等手续,造成站点教材损坏、短缺、积压的损失由站点自行负责。

八、学院教材中心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教材管理工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教材管理:一要督促站点到我院教材中心购买教材,并根据其在册人数制定教材计划,根据站点使用教材时间,提前一个月将教材计划下达给教材中心;二要准确掌握站点使用教材情况,及时处理好教材中心反馈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断版教材的使用、改版等问题,必须在教材中心提供断版信息后三天内提出解决方案;三要督促站点及时结清教材费用。

九、每学期末,学院教材中心根据考籍部提供的学生人数,对教材发放情况进行核对清查,对业务主管部门所管站点使用教材情况进行统计,其结果作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并给予教材回款一定比例的奖励。

十、教材费的结算。每学期末由学院教材中心应向学院财务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站点使用教材总金额及明细,以便学院财务在与站点结算其他费用时一并收取。逾期不能收回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财务进行催缴。

十一、各站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缴纳教材款,学院将作出相应处理,一切后果由站点负责。

十二、本管理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教材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