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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沙理工大学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负责实施面向社会开考的物流管理(专、本)、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工商管理(本)、会计(本)、工程安全管理(本)、电力管理工程(本)、金融(本)等专业的实践性环节教学与考核。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教学与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自考委发【2012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践性环节报考条件

1、单独设置的实践性课程考生可在修完相关的专业课程后报考。

2、非单独设置的实践性课程考生必须取得该课程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

3、毕业论文(设计)、生产实践(实习)等毕业环节课程考生必须修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性环节课程且取得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

1、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时间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及答辩时间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

1、考生须在报考后一星期内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联系(电话0731-85647231)安排考核事宜,如错过联系时间,请在下一考期重新报考。

2、 考生参加单独设置的实践性课程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籍证方可参考。

3、 考生参加非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籍证和该课程理论成绩合格表(考生个人空间下载)方能参考。

4、 考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考籍证和该专业其他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总表(考生个人空间下载)方能参考。

5、 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 附件: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教学考核办法.zip附件2各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大纲.zip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