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便于各项目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对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省自科项目开展验收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窗体顶端
通过延期申请且达到研究期限的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省自科项目(详见附件5:省自科结题清单)。
二、结题流程
1.结题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点击“填写验收申请”下“进入填写”。除杰青外的项目只需提交验收报告,无需提交科技报告,为线上提交,无需纸质版。
2.结题条件
项目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验收: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具有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
(2)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
(4)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CPCI》收录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上传全文,并标注基金号)、检索证明(检索证明到学校图书馆开具));
(5)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6)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以上(附获奖证明材料等证明);
以上支撑材料,请在“附件清单”上传电子版(杰青、优青、联合基金项目上传所有支撑材料,青年、面上选择其一上传)。
如有延期办理,请至少提前2个月(10月31日前)在系统进行申请(流程:“填写变更单”,点击“重大事项变更”,选择“提前或延期验收”。按要求填写提前或延期验收,点击“提交变更单”,延期时间最多一年),由科技厅进行核定。
3.注意事项
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由学校承担验收审核职责,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科技厅核定后发放验收证书,其余类型项目按以往流程进行结题。
(1)项目负责人下载附件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其中“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可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2)附件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填写及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然后自行联系具有高级职称的3位省内小同行专家(不可为项目组成员,建议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专家)审核并签名;学术委员会或科研部门(盖章)由学校科技处714审核盖章。
(3)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填写及注意事项。与系统中验收简况表(单位为万元,请勿用元单位)填报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请注意!!该批次项目均为包干制项目,但是系统并未更新,请各位老师根据项目支出情况,自行编制预算,遵循结余数不能出现负数原则。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自行到先财务部门(云塘一办A203何老师)、然后审计部门(云塘一办A612陶老师,携带附件3:审计承诺书)、最后科研管理部门(云塘一办A714)审核盖章。
(4)附件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填写及注意事项。项目信息、完成情况需与系统选择保持一致;科管部门审核意见,单位验收意见由学校科技处714审核盖章。
(5)项目负责人替换附件1、附件2、附件4系统原有地方,上传签字盖章版本至系统。
杰优青项目由科技厅组织验收,需等到科技厅集中验收后方可申报后续省自科项目,验收材料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最大3笔支出的凭证上传到附件。
4.时间节点
需申报2026年度省自科(注:退回修改不会有短信提示,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查看审核状态,以免耽误后续申报):
(1)项目负责人于7月9日/9月7日前将结题材料上传到系统,有问题退回修改于7月10日/9月8日前完成修改重新上传。
(2)学校科技处于7月11日/9月9日公示结题验收通过名单。
无需申报2026年省自科:
(1)项目负责人于12月16日前将结题材料上传到系统,有问题退回修改于12月17日前完成修改重新上传。
(2)学校科技处于12月20日公示结题验收通过名单。
5.其他要求
(1)所有结题项目需在12月16日前办理结题手续,未完成视为逾期,纳入湖南省失信名单。
(2)需申报2026年省自科项目负责人注意两次提交材料时间,学校仅有2次公示时间,未及时提交/修改材料在学校公示,科技厅将不予审定,项目负责人将无法申报2026年省自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乔(暑假期间办理盖章请自行到值班老师处)
联系电话:85258193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1日
附件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3:科研经费决算审签承诺书
附件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审核工作清单
附件5:省自科结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