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各教学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倡导优良作风学风,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夯实高校科研诚信体系,建立防治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科研失信行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二 、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1.全面梳理核查。各教学院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自然科学领域、本单位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的撤稿论文(如论文没有通讯作者,则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开展自查);对于一篇论文有多个通讯作者的,排在前面第一个的视为第一通讯作者。
2.总结形成报告。各教学院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及时整改处理。各教学院应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1.压实主体责任。各教学院应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转办的科研诚信问题线索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2.深化评价改革。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三 、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于2026年1月6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以公函形式将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纸质版(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社科处,附件电子版可点击链接下载,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扫描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科技处: 李老师 85258419 258452162@qq.com
社科处: 陈老师 85258994 1430893250@qq.com
附件2.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3.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社科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