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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26年水利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6年05月09日 11:44 来源:科学技术处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1号)、《湖南省水利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2号),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6年水利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重大水利科技项目

立足省情与水情实际,聚焦水利突出问题和重大难题,重点支持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驱动的水旱灾害监测研判及评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堤坝渗流安全判别与加固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大坝隧(涵)洞隐患识别与应急处置及修复技术研究、新水情形势下洞庭湖北部地区地下-地表水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影响分析研究、堤库边(岸)坡形变多源立体感知与物理协同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基于沅江流域的湖南数字孪生水利数据治理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河湖保护及智能化监管技术研究、面向灌域尺度的稻田水分无人机多源监测及精准灌溉技术研发与应用、湖南水利起源与发展历程等方向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一般水利科技项目

立足于解决水利高质量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针对具体的、局部的、特定的问题开展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示范转化推广项目,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方式联合研究。

(三)“工程带科研”项目

今年将试行“工程带科研”项目申报认定。申报项目须立足水利工程高标准建设目标,紧密围绕工程建设期的实际科技需求,重点在关键核心技术与先进产品装备的研发应用、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深度融合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水利科技项目实行法人单位申报制,申报主体牵头单位为全省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申报推荐项目,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保障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条件,项目资金预算合理,配套资金到位,履行诚信责任。

3.重大水利科技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毕业2年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结题验收、成果管理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进行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在省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存在项目超期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成员(指项目成员前2名)同一年度申报新项目及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凡在研水利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工程带科研”项目

“工程带科研”项目须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行业“工程带科研,科研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国科〔2026〕10号)要求,确保相关经费紧密聚焦工程建设期实际科技需求,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申报认定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所涉科研任务尚未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他申报条件、材料及程序,按省水利科技项目申报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带科研”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视同厅级立项科研项目,授予厅项目编号,纳入年度水利科研计划,按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统一管理。该类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不再给予补助。

()申报方式

项目需在网上完成申报,并同步报送纸质材料

1.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1)本年度申报工作启用新系统。请登录湖南省水利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44.103.103:8081/)进行填报。相关推荐单位及申报单位的登录账号、密码与原系统保持一致,无需重新注册。账号和密码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核准、配置、发放,已有账号可继续沿用,项目申报人员请咨询学院科研办。

(2)重大水利科技项目需填报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一般水利科技项目需填报项目申报书,其中申请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填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3)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65月11日起2026525上午11:00。

2.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直接在“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经学校科技处推荐后,申报人员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一式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此表可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项目简介(附件3)、承诺书(附件4)送学校科技处(一办714室)。

(2)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529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资金来源

“工程带科研”项目外,其他类项目研究可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开展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对于符合水利发展需求、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自筹资金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立项。对于全额自筹科研项目按《湖南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1号)规定,依据申报以及专家评定情况分别纳入重大水利科技项目或一般水利科技项目管理。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中如遇“信息系统”使用操作等问题请咨询系统开发人员,其他疑问可咨询省水利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或学校科技处。

省水利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庄晋阳 18707317201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谭 丹,18007417557

                     虞春莲 13534255870


校科技处联系人:邱 0731-85258137

联系邮箱:kybxmgl@csust.edu.cn


    附件:1.湖南省2026年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水利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2026年度)

        3.项目简介

 4.承诺书



                                                     科学技术处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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