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学期拟任主讲新开课教师任职条件审查和试讲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29日 00:00

关于做好下学期拟任主讲新开课教师任职条件审查和试讲工作的通知


2013-10-29


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质通字[2013]19


关于做好下学期拟任主讲新开课教师

任职条件审查和试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拟任主讲新开课教师的任职条件审查和试讲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学期拟任主讲的新开课教师的校级试讲定于本学期第15周进行。有新教师申报拟任下学期主讲教师的学院,请于第13周星期五(1129)前,将通过院级试讲的教师的《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任职条件实证材料(完成的教案、讲稿、试做作业与实验报告)及《学院新教师校级试讲申报表》(纸质与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到质评办质管科(一办A-801室)。逾期申报恕不受理。

二、学院应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见《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的规定审查拟任主讲的新开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规范地组织好系、院两级试讲,严把主讲教师入口关。

三、关于《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第3款中备课量要求的说明:

1.备课量是指教案、讲稿、试做作业及实验完成的程度,送审的实证材料中,此四项均应至少完成过半。

2.教案与讲稿应分开编写。

3.课件缩印本不能代替教案或讲稿。

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Word格式)

附件二: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校级试讲申报表(Excel格式)

附件三:长沙理工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试讲考评表(注:本表不作为规定,仅供院、系试讲考评参考)

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3-2014(1)新教师试讲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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