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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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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16年年度开放式基金招标公告

2016-02-23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是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实施细则》和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重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公告如下:一、优先资助方向

1、教育发展与教育治理体系创新研究

2、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3、社区治理与社会法制创新研究

4、科技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5、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6、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研究

二、申报条件、支持力度与结题要求

1.申报人原则上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要求,具备国家级项目申报资格且无在研国家级项目且不申报当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者,不能申报当年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招标项目;同一类型的基地招标项目,如之前有获批立项且尚未结项的,亦不能申报该类型新项目。科研办将对申报资格进行重点审查。

2. 2016年度基地经费资助项目设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3-5项,立项不资助项目4-6项,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与上述优先资助项目主题相符,但也可申报其他具有特色的项目。经评审获准资助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项目级别属性为“厅级研究项目”。

3.结题要求:(1)一般项目必须在CSSCI或CSCD来源期刊(核心板)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B类期刊或EI收录的期刊(会议性质的期刊除外)上发表1篇及以上;(2)重点课题必须在CSSCI或CSCD来源期刊(核心板)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B类期刊或EI收录的期刊(会议性质的期刊除外)上发表2篇及以上,或国外SCI或SSCI检索刊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3)立项不资助项目必须在一般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第一单位必须注明为“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SUST);论文须在“基金项目”处注明“本文受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研究期限为1到2年,从2016年4月30日算起。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4.“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还实行“非立项课题”的论文成果收购政策,凡是论文第一单位注明为“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SUST)的,校定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2000元1篇,一般CSSCI来源刊物奖励1000元1篇,其他省级刊物的论文奖励500元1篇。

三、申请书

请分为研究思路、研究大纲、主要研究内容、前期成果等部分撰写,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交到文科楼B区6楼学院科研办。

四、资助方式

(1)所有课题立项后支付4000元。(2)课题完成后,经基地专家组按课题的结项要求,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鉴定,确定该项目是“重点”还是“一般”项目,并按相应等级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若满足“重点项目”的课题超过2项,则按照申请结题时间先后次序确定“重点项目”。(3)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并达到要求,则终止经费支付。

五、标书提交和中标公布日期

1、申报书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

2、课题中标公布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慧

联系电话:13787020093;85256134

Email:87371286@qq.com

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长沙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处

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月23日

附件:

·P0201601254373889099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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