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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6...

2016-02-23 

根据研究基地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理论热点与发展趋势,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支持力度与结题要求

1.申报人原则上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要求,具备国家级项目申报资格且无在研国家级项目且不申报当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者,不能申报当年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招标项目;同一类型的基地招标项目,如之前有获批立项且尚未结项的,亦不能申报该类型新项目。科研办将对申报资格进行重点审查。

2. 2016年度基地经费资助项目设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3-5项,立项不资助项目4-6项。项目级别属性为“厅级研究项目”。

3.结题要求:采取成果收购的方式进行资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湖南日报》(理论版)、《新湘评论》、《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5种报刊中任意一种以“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的名义(可注明“执笔人”)发表理论文章1篇,每个项目凭发表的理论文章资助3000元。请各课题的负责人按照要求,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请书

请分为研究思路、研究大纲、主要研究内容、前期成果等部分撰写,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和电子版。具体见申报模版。纸质材料请交到文科楼B区6楼学院科研办。

三、标书提交和中标公布日期

1、申报书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

2、课题中标公布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慧

联系电话:13787020093;85256134

Email:87371286@qq.com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长沙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处

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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