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2015年04月1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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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立项公告

2015-04-15

经个人申报,“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认真评审及公示后,附件中项目被确认为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立项课题,课题属性为“纵向厅级项目”。

为确保课题优质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一般项目必须在CSSCI或CSCD来源期刊(非扩展版)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B类期刊或EI收录的期刊(会议性质的期刊除外)上发表1篇及以上;2重点课题必须在CSSCI或CSCD来源期刊(非扩展版)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B类期刊或EI收录的期刊(会议性质的期刊除外)上发表2篇及以上,或国外SCI或SSCI检索刊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指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3)立项不资助项目必须在一般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第一单位必须注明为“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SUST);论文须在“基金项目”处注明“本文受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研究期限为1到2年,从2015年4月10日算起。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4“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实行“非立项课题”的论文成果收购政策,凡是论文第一单位注明为“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CSUST)的,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2000元1篇,一般CSSCI来源刊物奖励800元1篇,其他省级刊物的论文奖励300元1篇。5所有课题立项后支付2000元。课题完成后,经基地专家组按课题的结项要求,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鉴定,确定该项目是“重点”还是“一般”项目,并按相应等级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若满足“重点项目”的课题超过2项,则按照申请结题时间先后次序确定“重点项目”。如在研究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并达到要求,则终止经费支付。

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长沙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5年4月12日

附:2015年度“湖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开放基金”

立项一览表

项目

负责人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成果

形式

项目编号

张承安

长沙理工大学

后单位社会治理条件下长株潭城乡社区共同体建设研究

重点

项目

论文

2015ZXA01

余乃忠

长沙理工大学

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方法研究

一般

项目

论文

2015ZXB02

蒋显荣

长沙理工大学

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关系研究

一般

项目

论文

2015ZXB03

钟武

长沙理工大学

学校治理体系下高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研究

一般

项目

论文

2015ZXB04

文贵全

长沙理工大学

PICT对社会治理的影响研究

一般

项目

论文

2015ZXB05

涂道勇

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资助育人体系构建研究研究

一般

项目

论文

2015ZXB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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