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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的要求,为保证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刘其城

成 员:唐超文、刘新海、丁开和、李灵均、周庆华、张卫兵、谢海情、鲁耿彪、蒋琳嫒

秘 书:张 晖

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学院内专业(类)或专项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二)各专业(类)成立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学4个专业推免生的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成立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组 长:刘其城

成 员:刘新海、丁开和、周庆华、张卫兵、唐立军、张振华

秘 书:张 晖

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各专业(类)和专项计划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的核查,组织申请者的面试和公开答辩,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二、学院推免生名额在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及有关说明

1、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1年推免生指标为6名,其中普通计划3名,专项计划三名,分别为: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1名,博士点建设专项计划1名,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计划1名(指定面向物理学专业)。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下拨给学院的推免生计划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业(专业类)

对应的一级学科

普通计划数

(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专项计划数

博士点

建设专项

一流学科

建设专项

基础学科

建设专项

1

电子信息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

3

1

1

0

2

物理学专业

物理学

0

1

合计:6

2、有关说明

(1)普通计划指标(3个)面向学院4个专业,不细分到专业(类)。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统一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普通计划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

(2)一流学科专项计划指标(1个)面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所对应的电子信息类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3)博士点建设专项计划指标(1个)面向学院4个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4)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计划指标(1个)面向物理学专业,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5)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由学工部组织遴选,面向全校学生;体育特长专项计划由体育学院组织遴选,面向体育特长生;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由双创学院组织遴选,面向全校学生。三个专项的指标由学校分配到相应牵头单位。

(6)专项计划限推本校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确认时需签订承诺书(见附件1),若获得专项计划推免资格而不申报本校的取消资格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第二章第八条的要求。

推免学生(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应学业优秀,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申请者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自愿选择推荐方式

“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博士点建设专项和基础学科建设专项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原则上与普通计划推免生相同。

 

四、申请学生须提供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2份;

2.本科在校学习有效成绩单1份(需教务办确认盖章);

3.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4.思想政治表现佐证材料(附在思想政治考核表后);

5.各类学科竞赛、创新项目、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6.论文、专利证明材料。

7.其它证明或实证材料。

8. 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需提交承诺书(见附件1),否则视为放弃专项计划推免资格。

 

五、资格与材料审核

普通计划与各专项计划的学业成绩按本方案的有关条款和要求核算。由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拟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面试名单,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面试名单。

 

六、推免生综合测评

(一)“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博士点建设专项和基础学科建设专项推免生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与普通计划推免生相同。辅导员专项计划按学校及学工部有关文件进行综合考核。学术专长专项计划按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考核。

(二)普通计划推免生、“一流学科”建设专项推免生、博士点建设专项推免生和基础学科建设专项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三个方面分别占综合测评分的10%、80%、10%。先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考核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测评得分=思想政治品德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综合测评得分相同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均相同,则进一步按学科竞赛获奖质量及数量进行排名。

(三)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两部分(各占5分)。采取审查推免生候选人思想政治品德表现材料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2、思想政治素养考核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途径,由院学工办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3、综合能力素养通过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培养潜质等。思想政治品德证明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面试评分由各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评分细则如下:

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

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英语应用

能力

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

专业培养潜质

总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5分

要求:面试应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面试环节要全程录音录像。

(四)推免生学业成绩考核(80分),以第1至6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至第8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

(五)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

1.普通计划、“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博士点建设专项推和基础学科建设专项推免生按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的第十条要求进行,其中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占10%(10分),根据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的附件进行计分,若最高得分者超过10分,计1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与最高得分的比例计分。

2.根据上级精神,对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件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进行适当修改,即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中,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而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互联网+”和“创青春”国奖时,只计最高得分项目,不得累加。

3.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推免工作小组要从严把握。

5.学院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及级别见附件3(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和附件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学科专业相关的其他竞赛清单)。附件3和附件4之外、主办单位为政府和学会的其它跟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其级别和计分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七、拟定推免生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分推荐类别、分专业汇总合格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养考核结果、学业成绩审核结果、综合能力考核结果、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结果,确定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拟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三天)。

 

八、推免生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1.2020年9月23日前: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2021年推免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学校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和公开宣传。

2.2020年9月24日前:教务办进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统计并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3.2020年9月24日上午: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同时申请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申请普通计划、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计划、博士点建设专项和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者,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其他专项计划者,填写各专项计划申请表(见各专项计划工作方案)。

申请人须提供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交至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理科楼C-524教务办。《长沙理工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已上传至物电学院学委交流群。

4.2020年9月24日:院学工办核定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综合测评分(满分5分),教务办核定申请学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满分80分),教务办初审、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核定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得分。

5.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学院专业(类)推免生遴选与审核工作小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和公开答辩,核定申请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测评分(满分5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测评分对各计划类型分别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初选名单或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必须签订承诺书,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地点:理科楼活动中心(云理科楼C-511)。

7.2020年9月27日上午: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有关要求,上报学术专长专项推荐候选人。将推荐候选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学院审核鉴定情况进行公示,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审核鉴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较与遴选。

8.2020年9月27日下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普通计划)》,整理相关材料,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2020年9月2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10天;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10.2020年10月8日,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导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11.2020年10月12日~25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推免流程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填报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专项计划限报本校)。

 

九、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及招生时,要加强监管,主动回避。学校和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审核鉴定专家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附件1:申请专项计划承诺书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

附件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学科专业相关的其他竞赛清单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0年9月23

 

【附件】附件3:2020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1:申请专项计划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各学科专业相关的其他竞赛清单.doc


上一条: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拟推荐2021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公示

下一条: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