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院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4日 来源: 作者: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招生的学生进行方向分流是我院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完成第二学年的基础课程模块之后,将分流到工程商务英语、语言文学两个方向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为做好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专业方向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专业方向设置。

2.择优分流与尊重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填报志愿,选择专业方向;学院在择优基础上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细则、程序和结果都将公开,确保学院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充分考虑专业布局,有利于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二、专业方向分流程序

1.英语专业每名学生可以在工程商务英语、语言文学两个方向中选择填报一个志愿,各方向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英语专业方向分流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每个专业方向达到20人时可进行开班,低于20人不开班。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方向自主选择权,由学院根据方向录取情况进行调配。

4.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天,如存在异议,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由学院专业方向分流领导小组决定。公示无异议后, 学院专业方向分流领导小组终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

5.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校公布的分流后的专业方向修读。进入专业方向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的方向修读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方向的要求进行审核。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教务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方向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