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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来源: 作者:

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院政〔2018〕5号

 

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要求

研究生会是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集体,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团结一致,开展工作,努力实现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严肃研究生会各项纪律,对研究生会干部进行有效的制度化管理,增强研究生会内部的竞争氛围,提高研究生会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以期达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管理办法

本制度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主席团和研究生会办公室共同组成的专项考核组负责执行,考核结果每学期末交研究生会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本年度考核研究生会学生干部业绩及评优的主要参考标准。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三条:考核办法

研究生会考核实行集体评分制。每学年考核一次,满额分为20分,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考核成绩,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考核完后给予院内表彰奖励。

第四条:考核对象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全体干部成员和班委成员。

 

第三章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干部基础分、出勤考核和工作绩效组成。

第五条:干部基础分(6-18分)

学生干部工作主要指在校担任的面向学生的无报酬的工作,任期在一年以上,在社会上兼职不算在内,任期半年减半加分。

1.校研究生会主席加18分,校研究生会副主席加16分。

2.院研究生会主席加15分,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加14分。

3.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加12分,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和班长加10分,校院研究生会干事加8分,其他班委成员加6

任职加分不累计计算,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以最高分加分分值为准。

第六条:出勤考核

一、会议出勤制度

凡参加研究生会例会,接到研究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电话、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1)迟到一次扣1分。

2)无故缺席扣3分。

3)第一、二次请假每次扣1分,三次(含)以上,每次扣2分。

4)会议早退扣2分(由于工作等特殊原因迟到或不到的除外)。

二、各项活动出勤情况考核制度

根据出席研究生会及其所在部门举办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如下考核:

1)迟到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到扣3分。

3)第一、二次请假每次扣1分,三次(含)以上,每次扣2分。

4)会议早退扣2分(由于工作等特殊原因迟到或不到的除外)。

第七条:工作绩效考核

主要负责策划并成功实施校级活动者加5分,参与组织工作者加2分;主要负责策划并成功实施院级活动者加3分,参与组织工作者加1分。该项加分以次数计算,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

 

第四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考核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九条:考核程序:首先是学生干部个人提出申请,自行按实际情况计算得分并提交,需要写清楚具体的加分扣分项,再由研究生会办公室和主席团进行审核,最后由研究生辅导员进行终审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本条例由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制定,一般解释权归研究生会办公室,最终解释权归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考核办法在研究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由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实施。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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