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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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19 16:05:43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院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须有一线教师或学生代表参与。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的原则。

3.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转入学生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和口语测试(面试),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转录的原则进行。

4. 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 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原则:

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转入专业在籍学生人数的20%以内。

符合学校规定转专业条件的全校所有专业学生都可以申请转入英语或翻译专业。

2.选拔程序及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英语专业或翻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110分,有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2)所有转入英语专业或翻译专业的学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拟接收学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申请专业转入的学生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资格审查,转入结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4)转入外国语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到同一年级进行教学, 特殊情况者可安排到下一年级学习。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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