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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1日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群团组织推优工作条例》,现将推优工作布置如下:

一、推优原则

严格审查,民主推荐

二、参与推优的支部范围

2015级部分团支部(本科生)、2016级各团支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推优对象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一)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政治标准

1. 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 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

4.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三)思想道德高尚,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作风优良,无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作风和行为;

(四)成绩优良,推优前一学期无考试(考查)不及格(合格)现象(不含双学位及辅修专业课程);

(五)遵守校纪校规,推优前一学期无违纪现象;

(六)担任学生干部(含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寝室长)或担负某项学院公共事务(如专业学术、实践、创业项目负责人等),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业绩突出、考核合格

(七)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在专业学科竞赛、学术创新、专业实践等领域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四、推优工作程序要求

1. 原则上,各班团支书为各班的团员推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推优计划(附件一)和推优建议名单(附件二)进行推优,团支部需在具备被推优资格的名单基础上,结合推优对象资格审查基本条件(本通知第三条)认真进行严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本科生党支部;被推优对象不是团员的,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群团组织推优工作条例》进行推优。

3. 根据本科生党支部批复的名单核实其本人是否有参与推优入党的意愿,如其无入党意愿,可以弃权,由本人签名确认不再参与本次推优,报本科生党支部备案;不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应由团支书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交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备案。

4. 由团支部召开支部推优大会进行选举,需通知团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大会到场支部成员超过支部总人数的4/5,大会方可继续进行,否则会议选举结果无效,需重新召开推优大会,赞成”票超过50%则表决通过。

5. 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书主持,如果团支书参加本次推优,则提前向院团委组织部申请,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原则上应当邀请班主任参加,一名以上的党员进行监票。

6. 选举产生推优名单后,由团支书填写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将电子版推优报告表(附件三)在选举结束后2天内交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审核;同时,推选出的优秀团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由本班团支书在选举结束后2天内收齐并提交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备案,组织部汇总后提交学院分团委审核。

7. 学院分团委审核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分团委书记召集团委委员会议,由全体团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各团支部提交的推优结果,团委委员会议实到人数超过总人数的五分之四时,票决结果有效,否则无效,分团委应择日再组织会议议决;“赞成”票超过50%则表决通过。

8. 被分团委委员会议否决的推优对象需再次参加下一次班级推优,且当学期内名额不再递补。

9. 学院分团委对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则报学院学生党总支讨论;对于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推优对象,学院分团委进行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推优条件者,取消推优资格;若发现在推优工作中有故意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的现象,按照《外国语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违纪责任,进行纪律处分。

10. 关于推优入党的相关程序,本说明如有未尽之处,请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群团组织推优工作条例》。

五、推优后续工作

1. 学院分团委将通过公示的推优对象提交学生党总支,经各学生党支部讨论通过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列入当学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按照《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培养。

2. 当学期通过群团组织推优但未通过本科生党支部讨论者,需重新参加群团推优。

六、流程

1.各团支部的审查结果应于2017年4月4日24:00前报本科生党支部。

2. 各团支部推优大会应于2017年4月11日24:00前完成,为了更好的规范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开展,加强团委组织部对于各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各团支部需在推优选举大会召开前3天将大会议程(附件五)上交组织部审核批准,届时本科生党支部和组织部将委派1-2名党员和1-2名同学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团支部推优工作以及材料上交应于2017年4月13日24:00前完成。

4. 请主要负责人按时上交材料,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该团支部自动放弃本学期推优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本科生党支部邮箱:wgy_pbudrg@126.com

院分团委邮箱:csustwgyzzb@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支部生支部:田帅(手机:13975817107 QQ:344618632)

附件一:外国语学院各团支部推优计划分配

附件二:外国语学院推优对象建议名单

附件三:外国语学院团支部推优报告表

附件四:外国语学院群团组织推优工作条例

附件五:团支部大会议程模版

附件六:无记名投票模板

外国语学院学生党总支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外国语学院各团支部推优计划分配.docx

·附件2:外国语学院推优对象建议名单.xlsx

·附件3:外国语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选举报告表.docx

·附件4:外国语学院群团组织推优工作条例.docx

·附件5:团支部大会议程模版.docx

·附件6:无记名投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