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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3 ]·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2016-04-13 18:18:56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团中央《学校共青团工作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中开展“五四红旗分团委”等先进集体、“优秀团员标兵”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案见《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见 附件一)。

(2)“先进团支部”:由分团委组织评选,推荐6个院级先进团支部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具体评选方案见《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大学生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见 附件二)

注:“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含在“先进团支部”之内。

2、先进个人

优秀团干:全院团员人数的1.5%;(22人)

优秀团员:全院团员人数的6%;(86人:大一和大四每班级推荐1人,大二和大三每班级推荐2人,剩余名额由学生填写报名表自行申请

优秀团员标兵:全院团员人数的1%(15人)

先进个人单项奖: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全院团员人数的1%;(15人)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全院团员人数的1%;(15人)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全院团员人数的1%;(15人: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评选,具体评选比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全院团员人数的1%。(15人)

注:以上各项个人奖项申请表请于附件四处自行下载。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见 附件三)

三、报名表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1、先进集体

请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于4月16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能动学院学工办工一A415,电子稿以“XX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材料”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engdongxy_zzb@163.com。

2、先进个人

所有奖项的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上交,4月19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档材料上交至能动学院学工办工一A415,电子档以“XX团支部-‘五四评优’材料”为主题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engdongxy_zzb@163.com。

注:申请先进个人单项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的同学请以班级为单位递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能动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部长高静(15675154932),组织部副部长於亚子(18390862464)。

附件一:《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附件二:《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大学生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附件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

附件四:《“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单项奖申请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