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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迎接湖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省级“十二五”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相关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5〕119号)规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验收检查分学校总结验收和教育厅现场验收检查两个阶段,并要求各高校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学校总结验收工作,2015年下半年迎接教育厅的现场验收检查。为此,学校教务处于2015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省、校两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顺利完成了我校省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学校总结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厅提交了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2015年10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地检查验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教育厅将于10月21上午组织专家来我校对我校省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检查验收对象

序号

所在学院

项目名称

负责人

级别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赵 华

省级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

陈冬林

省级

3

水利工程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赵利平

省级

二、实地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专家组到学校进行实地验收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听取学校专业综合改革总体情况和各试点专业改革情况汇报,总体情况汇报不超过20分钟,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汇报改革举措及实施情况;

2、查阅相关材料;

3、实地考察教学条件改善情况;

4、根据《湖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指标》(见附件)和各专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设定的目标、实施方案等进行检查评议,确定每个专业的验收结果。

5、专家组反馈检查验收评议情况,专家现场评议结论不反馈学校。

三、相关材料准备

各试点专业应按照《湖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指标》做好自评工作,准备自评表和相关自评材料供专家组查阅,自评材料一式四份。

各试点专业汇报改革情况和准备相关自评材料时,应侧重于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效。

四、时间安排

1. 请相关学院于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之前,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以及专业汇报PPT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jwcjyk2004@163.com;当天上午12:00之前,将自评表和总结报告打印稿(一式二份)和书面印证材料(一式一份,只需整理成册即可,无需正式装订)交到教务处教学计划与改革管理办公室(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885258565。

2.10月19日下午2:00至4:00,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专业自评表和总结报告以及书面印证材料进行审查。当天下午4:10至4:50,专家听取学校总体情况PPT汇报和每个专业的PPT汇报。当天下午5:00至6:00,反馈专家整改意见,进行具体指导。

3.10月20日(星期二),相关学院抓紧整改、完善汇报材料,并同时做好实验室、实验教学基地等教学条件迎接检查的布置工作。各学院请于当天5:00前,将准备好的自评表和相关自评材料一式五份交到教务处教学计划与改革管理办公室,并将修改定稿的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以及专业汇报PPT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jwcjyk2004@163.com。

4.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相关学院汇报人到一办公楼参加汇报会(专业汇报人自带汇报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院领导及直接负责人员等在学院等候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布置好相关场地。

五、具体要求

1.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迎接湖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省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地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准备好迎检方案和预案,并督促相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按时保质准备好相关材料。

2.相关学院和专业应深入领会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指标》,在2015年上半年已经提交的专业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写好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并根据验收指标的类别分类分级整理好书面印证材料。

3.相关学院应抓紧布置和完善教研室、实验室、实验教学基地等教学条件,做好迎接现场检查的准备。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
附件2: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地检查验收的通知》及《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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