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资讯 > 团委文件 > 正文

团委文件

【2016-7】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来源: 作者:

长理工大团字[2016]7号

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共青团组织和学联组织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学院学生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会”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学生会

二、评选办法

见附件一:《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

请各学院学生会于4月26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打印稿交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A305),电子档发送xxsh_bgs@163.com

联系人:马晓光15111174498,郭 彪15274820080,高若男18692719639。

申报材料包括:

1)自评报告。对照《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评选办法(试行)》撰写自评报告,务必写实。

2)相关实证材料。能够支撑和说明自评报告内容属实的主要佐证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

3)自评分表(见附件二)。

4)特色工作项目(见附件三)。报告学院学生会在某一领域有明确思路,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且取得积极成果的典型工作。每学院至多报一项,3000字以内。

2、考核评选

1)“优秀学生会”由校学生会根据评选办法和各学院自评情况直接评分,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团委审定后生效。

2)“特色工作项目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确定评选数量后,根据1:1.5的比例圈定入围学院,然后组织现场PPT答辩,由各学院学生会代表进行互评分,最终产生获奖单位。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评选办法(试行)》

2、长沙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自评表

3、长沙理工大学学生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会

2016年4月12日

报:校党委、行政、谈传生副校长

送: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处、各学院党委

发: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