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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若干问题问答【5】

2017年06月02日 16:42 来源:

10、对四类科研机构将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借鉴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管理模式,从组织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人才人事制度、评价制度等方面,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

创新研究院以满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政产学研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治理结构,以国家任务和市场为主配置资源,以应用部门和市场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卓越创新中心以学术水平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行政系统与学术委员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以择优稳定支持为主配置资源,以国际同行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大科学研究中心以服务科研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行政系统和用户委员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以国家专项经费支持为主配置资源,以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特色研究所以学科特色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相应的治理结构,以按机构支持和项目支持相结合配置资源,以同行评价和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

11、如何看待四类科研机构之间的关系?

上述四类科研机构是我院构建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的基础,将成为未来我院重大科技任务和重点科研活动的主要组织模式,它们的定位和目标不同,所从事的主体创新活动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管理体制、运行方式、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方式也不同。但这四类科研机构又同属我院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序列,不是相互割裂、彼此孤立、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及与大学、高技术企业等其他创新单元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依存,具有紧密联系、动态转换的机制,完善了我院开放合作、协同创新的完整价值链。

比如,卓越创新中心中一些具有应用前景的研究单元,随着创新链向应用发展延伸,应当转移到创新研究院,面向国家或市场需求进一步研究开发;或者卓越创新中心的核心研究方向已经显示良好的应用前景,可以整体转化为创新研究院。同样,创新研究院、大科学研究中心的一些重要基础前沿研究方向,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和拓展,也可以转移到卓越创新中心或成立新的卓越创新中心。

再比如,创新研究院的一些特色研究单元,可以整体或部分转化为特色研究所;一些需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研发工作和成果,可以孵化成为高技术企业或转移到企业推广。依托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发展起来的一些特色学科,可以转化为特色研究所;而特色研究所中的一些新学科增长点,也可以纳入或单独成立卓越创新中心,继续向前沿方向发展。

另外,四类科研机构都应当与院内外大学加强合作,部分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特色研究所甚至可以与大学共建学科、学院和人才培养基地,形成科教深度融合的新型架构。

12、四类科研机构是否按独立法人模式建设?如何看待其与现有研究所的关系?

《“率先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是,2020年前,稳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分类定位、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开展四类科研机构建设试点;到2030年,形成相对成熟定型、动态调整优化的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

研究所分类改革在坚持改革方向、确保改革成效的前提下,采取个性化定制,鼓励多模式探索。对需要且有条件形成独立法人的,应采取独立法人模式,依托现有核心或骨干研究所,调整整合、做强做大。对目前暂不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可采取非法人研究单元方式,依托核心研究所,集成相关研究所的优势力量加以发展,并创造条件逐步发展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对没有必要形成独立法人的,也可以长期采取非法人研究单元的模式。具体情况可根据机构的目标定位要求和现实基础条件研究确定,也可以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过渡、转换或调整。

无论采取什么模式,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研究所和全院整体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否有利于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跨所跨学科联合合作和协同创新,是否有利于提高机构的建设管理成效、协调运行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益。

来源:办公厅(党办组)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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