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实施保障
实施北京大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从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各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组织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规划制定和实施组织保障体系。
(一)建立北京大学战略咨询委员会。成立由校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组成的北京大学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方针与政策、学校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提供咨询。
(二)加强北京大学规划委员会建设。修订完善北京大学规划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其在学校议事决策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优化调整规划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结构、工作机制、会议制度,切实加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载能力建设,配足相应的人员、经费、办公空间与设施,切实加强和发挥规划委员会有关学科建设、机构编制、校园建设、文化建设、空间分配、资源配置等校务发展的规划职能。
二、完善多层次有机衔接的计划体系
(一)做好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计划体系间的相互衔接。结合《规划纲要》的要求,修订完善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切实制定好年度计划,对五年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提出年度详细目标、重点任务和实现目标的具体工作部署,分年度、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规划纲要》。
(二)做好规划实施配套工作。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制定和完善配套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
(三)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预算。规范项目审批制度。依据规划进行前期论证和立项审批,未纳入年度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以项目定预算,凡是没有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给予预算支持。实行项目带动,组织实施好规划确定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并完善全过程资金、资产、资源配置的内部审计和控制。
三、完善开源节流的投融资体系
除积极争取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更大增长外,应着力实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现教育基金三倍增长目标。提高北京大学筹资能力,做大做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力争到2015年基金规模达到2010年的三倍。完善学校、院系二级筹资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学校、院系筹资资源,发挥校友网络的筹资功能,加快开拓面向境内外个人、企业、基金会的多层次、多样化筹资渠道体系。围绕学校发展需求,加大人才发展基金、讲席教授基金和基础设施基金等重点领域的筹资力度,注重不动本基金的筹集工作。不断完善捐赠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基金投资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基金运营能力,确保和继续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
(二)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成长计划。完善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学校产业管理工作,维护和提升学校股权权益,促进学校经营性资产收益实现较大程度的合理增长。
(三)推进学校财务预算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改革现行预算分配模式。完善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院系总项预算制度。建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成本核算制度,探索有偿使用等方式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建立健全监测评估调控体系
(一)以评估带规划,以规划促评估。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效果反馈系统。定期对规划实施过程、进度和是否达到预定目标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对规划实施发展方向、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检查各部门、各层次之间行动是否一致,提高规划的可实施程度和实施效率。将评估结果纳入规划修订程序,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目标、任务及举措,提升规划的执行力和时效性。对年度计划实施进行期终考核,建立规划问责制度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整修订规划方案,确定下一学期工作重点,指导下一年度计划的编制。
(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多元评估系统。建立专家库、数据库、部门合作机制,提高评估工作技术条件,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各部门共享的信息数据库,为“十二五”规划评估提供支撑数据。在规划时限基础上合理调整评估周期。通过委托方、实施方和参与部门多方合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利用独立评估机构、中介机构或相关学术机构的丰富经验和优厚资源,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数据统计、分析和测评,从根本上保障规划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规划实施做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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