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及管理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校实验与资产处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大仪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包括全校单台(套)设备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仪(不含软件),涉及大仪共计1302台套,金额合计约64245.14万元,包括原值100万元(含)以上大仪124台套,原值40万元(含)至100万元大仪239台套,原值10万元(含)至40万元仪器设备939台套。
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采用学院自查自评、学校核查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自查结果的基础上,学校实验与资产处组织检查小组依次对全校14个教学院,设备原值10万元(含)以上共397台套大仪的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有共享收益的仪器设备共100台套,故障、待报废设备共18台套。
2024年度各教学院对于大仪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大仪开放共享意识与参与程度有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情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
1.大仪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经现场核查发现,各学院大仪使用效益发挥仍然不充分,不全面。特别是贴息贷款项目新购设备,部分大仪的功能未能被完全开发使用,或因缺少专业操作人员造成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学院仪器闲置浪费、分散化、个人化的情况依然存在,存在设备闲置浪费或设备仅有个别老师或团队使用的现象。
2.大仪开放共享意识和大仪共享范围有待进一步提升。经现场核查发现,2024年度还有部分学院的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管理细则不完善,暂未对仪器设备进行收费甚至还未开展大仪开放共享工作;部分学院大仪开放共享范围局限在部分设备,未做到应共享尽共享。
3.仪器共享平台信息维护不及时。大部分学院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仪器共享平台信息,包括新购设备按要求入网、平台设备信息维护等。
4.学院自查填报数据不准确。部分学院未应报尽报,部分仪器设备实际使用机时与上报机时与不符。
5.大仪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欠缺。部分学院存在大仪操作规程未上墙,未及时填写使用记录,甚至未配备专门的大仪使用记录本等情况。
二、整改要求
针对大仪管理存在的问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仪的使用与管理,对本学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实验与资产处将不定期进行整改情况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为:
1.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学院应以贴息贷款项目新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为契机,对本单位大仪进行科学统筹、规划管理,充分开发仪器设备功能,集中组织大仪操作技能培训,积极鼓励师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促进仪器设备利用效率最大化。
2.开放共享效益情况。对于有共享需求的大仪,学院须应共享尽共享。学院应不断完善共享制度,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充分挖掘科研团队和仪器设备共享潜力,构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高水平院级大仪开放共享平台。同时,积极开展需求对接,创新对外服务工作模式,将提供检测服务向提供技术服务转变,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仪器设备共享领域和范围。
3.仪器共享平台的信息维护情况。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仪器共享平台和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两个平台的信息维护情况。包括新增仪器入网、现有仪器信息完善更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设置、主要功能和服务内容、仪器展示等信息完善)、待报废设备下账等。
4.大仪管理情况。包括大仪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上墙,档案材料管理等。各学院应强化大仪档案资料管理意识,注重大仪共享服务记录资料(包括服务合同、发票等)、培训记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原始材料保存。
5.仪器管理人员配备与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各学院应加强仪器管理,保证每台仪器设备管理到位,将所属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逐一落实到个人,全面提升运行维护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大仪机时利用、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收入、入网情况、功能利用与开发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综合机组自查、学院自评、现场核查结果,对全校14个学院的大仪进行综合考核,具体结果见附件。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表(2024年度)
实验与资产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