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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二)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04 来源: 作者:

实验与资产处于2025年7月3日组织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交通学院、艺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水利学院等学院重视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安全隐患较少。部分学院实验室隐患较上次大检查有所增多,安全管理有所松懈。

本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68个,具体安全隐患如下:

1.化学与医药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工三B321 信息牌错误

日常检查

工三B305 B514安全日志填写不规范

消防安全

工三B340 巡检不及时

能三411 无灭火器

水电安全

工三A113 插排过于老旧,不符合标准

化学安全

工三B420 化学品存放不规范 B500 危险化学品未及时入柜

工三B512 冰箱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

工三B516 管制化学品未上锁

工三B503-4 通风柜内管制化学品瓶子未及时清理

危废安全

工三B514 废液桶不符合规范

工三B519 废液存放不规范

加热设备管理

工三B500 烘箱上放杂物

气瓶安全

工三B304 氢气气瓶柜未通电

能三A411 气瓶未固定 无状态牌 无操作规程

 2.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工一A101消防通道堵塞

工一A101有躺椅

消防安全

工一A101、B121灭火器过期,无消防巡检卡

化学品安全

工一B121 没有危化学品台账

气瓶安全

工一A101气瓶状态牌未填写信息

日常检查

工一B121安全日志未及时填写

 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能二101 103 无安全标志 灭火器 高温警示牌

部分实验室无操作规程

危废安全

能二104-1 104-2无废液托盘

消防安全

能二104-1灭火器没有巡检

水电安全

4教418 实验室漏水

气瓶安全

能二102-2气瓶没有效固定

能二318 没巡检 没气瓶状态牌

4.建筑学院

化学品安全

16教210 危化品柜未严格关闭

16教210危化品管理台账未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

16教208 本年度实验设备使用记录本未记录

5.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

工三A522 巡检记录不全

工三A427 堵塞消防通道

危废安全

工三A418 危废暂存区没有分区标志

工三A418 沾染物存放在阳台,有火灾风险 A335 废液无标签

加热设备管理

工三A429 烘箱上放易燃物

加热设备管理

工三A328 烘箱使用插线板供电

气瓶安全

工三A522 气瓶无状态标识牌

 6.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3教121 无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综合实验楼部分实验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未上墙,缺少警示标识

日常检查

3教实验室共用一个安全日志

化学品安全

3教121 不明培养物,气味重

气瓶安全

综合实验楼D102实验室气瓶无状态信息牌

 7.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

工三B325 118 巡检记录不全

8.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部分实验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未上墙

日常检查

工一B100无安全日志;部分实验室安全日志记录不规范,无检查员、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消防安全

工一B-100灭火器过期

水电安全

工一B-102电焊台使用完毕未拔除电源

工一B100、新工训304接线板置于地面

化学品安全

新工训302购买危化品未在学校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新工训302无化学品使用台账

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场所环境

能三101无操作规程 台账填写不完整

能三104 111垃圾未清理

日常检查

能三213 210 316 安全日志记录不全,气瓶状态不全,巡检不全

能三213 210 316 安全日志记录不全

化学品安全

能三213 试剂柜未上锁

加热设备管理

能三111 高温实验无人值守

 10.计算机学院

消防安全

1教B406灭火器没有巡检记录

1教B806 灭火器过期

1教B602没有灭火器

1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日常检查

3教实验室共用一个安全记录本

仪器设备管理

3教410无实验记录本

消防安全

3教509巡检牌未更新

化学品安全

理科楼C105 未做实验时危化学品柜未及时上锁

危废安全

理科楼C105沾染物垃圾与生活垃圾未区分

水电安全

3教601设备未断电

 12.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日常检查

3教419 安全巡查记录不全

消防安全

3教417灭火器没有按时检查

13.卓越工程师学院

消防安全

工训楼111.110.215.216 二氧化碳灭火器建议有防冻手套

个人防护

学生激光实验课时应做好防护 戴好护目镜

二、整改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须于7月11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整改情况(附整改后照片)。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执行督办、销号程序,分类处置到位。实验与资产处将对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对于思想不重视没有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追责。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