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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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暨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教通〔2026〕89号)及6月21日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南华大学重大安全风险警示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暨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及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整治标准,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压紧压实学院主体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责任链条。聚焦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实验室重点危险源系统整治,持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与运维

重点检查灭火器配置选型、数量是否匹配实验室风险等级,压力值是否处于合格区间,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灭火器摆放位置是否醒目无遮挡,定期巡检记录是否规范完整;过期、失效、损坏的消防器材是否及时更换补充。

(二)实验室消防通道与疏散管理

重点检查实验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门、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功能正常;严禁占用、封闭、封堵消防通道,确保应急疏散路径清晰、逃生出口畅通。

(三)实验室功能分区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功能分区要求,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有效分隔;严禁在实验区内设置固定学生工位、堆放个人生活用品,严禁在实验区域内进食、饮水、留宿。

(四)实验室应急防护设施运维

全面核查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的设置合规性与完好性,确保供水正常、出水通畅、功能完好,每月定期开展通水测试,检查记录按要求上墙;装置周边无杂物遮挡,便于应急状态下快速取用。

(五)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

全面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底数,逐一核对实验室名称、位置、数量、安全分类分级、安全责任人等基础信息,确保学校实验室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确保信息准确、张贴醒目;实验室调整用途、停用或撤销导致危险源有变化的,须及时报送至实验与资产处,并撤换原有安全信息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六)实验室与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的实验室,以及涉重要危险源的新增实验项目和现有实验项目新增的涉重要危险源须先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对实验室和实验项目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安全环境、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评价与论证,通过风险评估后方可正式开展实验活动。严禁未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和实验项目投入运行。

(七)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

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化学品须按化学特性分类分区存放,相禁忌类的化学品严禁混放在一起,管制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台账,做到采购、领用、使用归还、回收处置全链条登记,确保账物相符、流向可追溯;严禁超量存放、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

(八)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管理,设置合理的危废暂存区域,张贴规范分区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识,配备防渗漏防护设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容器存放,标签信息完整清晰,废液存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3/4;严格控制实验室危废暂存量与暂存周期,按规定及时联系转运处置,严禁危废与生活垃圾混放,危险废液须按规定倒入废液桶,严禁直接排入下水管道。

(九)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全面排查实验室涉及的压力容器(高压灭菌锅、压力反应釜)、起重机械(实验室行吊、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核查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按期完成法定检验,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张贴公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限位装置等)是否定期校验、完好有效;是否建立“一机一档”安全管理台账,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故障检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十)实验室用电与明火作业安全管理

全面排查实验室用电安全隐患,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插线板串接、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用电设备须定期检修维护;化学类实验室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电炉,确需开展明火作业的实验,须履行审批程序、落实现场监护措施,提前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确保作业全程安全可控。

三、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灭火器清查

请各学院对所辖实验室灭火器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验两项核心内容:一是压力状态,确认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合格区间(指针位于绿色区域为合格);二是检验有效期,严格对照法定周期核查: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满5年须完成首次专业检验,维修合格后每2年检验一次;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须完成首次专业检验,维修合格后每1年检验一次。

凡存在压力不足、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的,请各学院汇总填报《实验室灭火器需求统计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一办公楼401室。

(二)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

请各学院对照《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3),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名称、位置、数量、安全分类分级、安全责任人等基础信息逐一核验,确保管理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存在信息错漏或需调整更新的,请于7月8日(周三)前将修订后的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ysgl@csust.edu.cn,并同步对接实验与资产处,完成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更新更换工作。

(三)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

1.学院排查整治阶段:各学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照前文十项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学院实验场所开展全要素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行立改。排查及整治完成情况填报《实验室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并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8日(周三)前报送至一办公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csust.edu.cn。

2.学校安全检查阶段:实验与资产处联合教务处、科研部、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将于7月13日(周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大检查,具体检查分组、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5258376

附件:1.验室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情况汇总表

          2.实验室灭火器需求统计表

          3.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

实验与资产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