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
报送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报送内容
填报实验室相关五项数据表格: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三、填报程序
(一)二级单位填报
报送数据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1.二级单位填报人员通过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数据填报”模块,在“数据填报”中进行线上填报,依次填写“贵重仪器设备、教学实验项目、专任人员信息、实验室信息、实验室经费”等数据。系统目前已上传2024-2025学年各单位报送的数据作为参考,各单位可核对数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增加、删除填写。
2.二级单位数据审核负责人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数据填报”模块,在“数据审核”中对本单位数据进行审核。二级单位数据审核负责人默认为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
(二)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实验与资产处、教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核验查错、终审后,上报至“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上级教育部门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9月21日前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工作,2026年10月12日前将基表SJ3、SJ5、SJ6导出打印纸质版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一办401)。
2.各单位填报人可加入QQ交流群:421277561(实验室管理群),填表说明上传至群文件。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31-85258376。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