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1 16:12:15 浏览量:
各年级、学生班级: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学生手册》)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1.评比对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评比办法: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3.时间安排:
9月19日—9月25日 各年级组织学习评奖评优相关文件,各年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名单要在各年级进行公示),统一标准核算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其中德育分加减分按照学院的德育分加减分办法进行;
9月26日—9月29日 以各年级的专业为单位,进行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所有选修课成绩纳入综合评测;考试成绩以第一次成绩为准;如挂科后补考通过,该课程按总分60分计入测评;根据学生手册规定,英语未过四级或上学年有一科不及格者,降低一档评定奖学金;德育分没有达到70分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9月30日—10月13日 各年级辅导员审定、学院审核并进行汇总公示;
10月14日—10月17日 学院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4.评比名额:见附表1。
二、本科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工作
1.评比项目:校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
2.评比办法:校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按照综合评测分从高到低进行(参评者上年度不得受过处分);校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分团委进行评选。
3.时间安排: 9月19日—10月11日, 10月11日前各年级将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含电子文档,由各年级辅导员进行审核确认)报送学工办。
4.评比名额:见附表2。
5、奖助学金发放均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交通银行卡。
三、具体要求
1.各年级和学生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生综合测评、学年总结和创先争优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总结、评比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各年级和学生班级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的有关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3.各年级和学生班级在总结、评比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复。评选结果要进行三天以上的公示。
4.各年级和学生班级在评奖评优评先时,要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认真核查学生成绩和平时违规违纪的情况。
5.各年级和学生班级需将本院的综合测评细则(含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学工办。
如在评测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公平公正公开等违纪违法行为,请及时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厉处理。举报电话:0731-85258339(院党委副书记)、85258776(院学工办)。
附件:
1.2015-201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比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本科生创先争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计通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19日
2015/201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比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称 |
本 科 生(人) |
总额 (万元) | ||||||
学生人数 |
特等 1% |
一等 5% |
二等 9% |
三等 18% |
管理人才奖 1% |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1305 |
1215 |
12 |
61 |
109 |
219 |
13 |
40.70 |
90 |
2 |
9 |
16 |
32 | ||||
合计 |
14 |
70 |
125 |
251 | ||||
13级 |
|
|
4 |
20 |
38 |
76 |
4 |
|
14级 |
|
|
5 |
24 |
42 |
84 |
4 |
|
15级 |
|
|
5 |
26 |
45 |
91 |
5 |
|
2015/2016学年本科生创优争先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校 三 好 学生(10%) |
校三好学生标兵(1%) |
校优秀学生 干部(3%)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138 |
14 |
47 |
13级 |
40 |
4 |
11 |
14级 |
46 |
5 |
14 |
15级 |
52 |
5 |
14 |
院学生会 |
|
|
8 |
注:1、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同时为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