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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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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10:19 来源:科学研究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4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厅近期组织专家对全省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018年3月21日上午,教育厅科技处吴跃辉处长和专家组一行四人莅临我校进行教学科研实验室专项检查。副校长叶泽,教务处、科研部、国有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和相关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并陪同检查。汇报会由教务处处长刘朝晖主持。

  叶泽向专家组汇报了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典型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专家组听取汇报后,先后对道路结构与材料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实验室进行了实地安全检查。排查重点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与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等。

  在检查反馈会上,专家组肯定了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希望我校今后继续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力度,加快隐患整改步伐。(文\吴骏  图\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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