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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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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对原停薪留职人员限期返校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1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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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先期立行立改十个问题工作方案》(长理工大党〔2018〕62号)及《长沙理工大学待聘人员管理办法》(长理工大人〔2016〕35 号),经研究,对原停薪留职人员作出如下决定:

      一、所有原停薪留职人员必须于2018年12月4日之前对各自的去留按照下列方式进行选择,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人事处。

      1、返校上班。如个人有意向返校上班的,可先自行联系学校各部门进行双向选择,如双向选择不成功的,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2、辞职辞聘,本人自愿办理辞职辞聘手续的,可由本人申请离职,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3、调出,如本人有其他意向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来校办理调出手续;

      4、离岗创业,如本人满足离岗创业申请条件的,可由本人向学校进行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离岗创业申请条件应满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62号文)所规定的的条件。

      二、除调出与辞职辞聘人员以外,所有选择“返校上班”的人员必须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之间的工作日到学校人事处签到,上、下午各一次。2018年12月15日之后如个人与部门双向选择仍不成功的,个人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三、如个人未按规定到学校签到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长沙理工大学待聘人员管理办法》,学校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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