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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考核办法

2018-01-09

为了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群众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理论学习 25分

1.自觉学习党的有关基本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读书感想。6分

评分标准:以学习笔记、读书感想、考试为准。(0、2、4、6分)

2.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各种学习文件,开展讨论,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5分

评分标准:以有关笔记、汇报及会议记录为准。(0、1、3、5分)

3.做好定期的调研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党组织临时下达的调研任务。5分

评分标准:被采用一次加1分,缺交一次或敷衍了事的扣2分。

4.给所联系的班上党课,讲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5分

评分标准:以党章学习小组活动书面汇报为准。(0、3、5分)

5.参加党校培训小组的讨论,引导学员积极发言。4分

评分标准:以党校培训班班主任、各小组记录为准。(0、2、4分)

二、专业学习 30分

1.平时学习态度(上课、自习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等)。8分

评分标准:班级日志及任课老师记录,旷课一次扣4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可扣至负分。

2.平时完成作业情况8分

评分标准:平时成绩及平时完成作业记录。

无故缺交一次扣4分,抄作业一次扣4分,迟交或不合格等每次扣2分。

3.考试成绩8分

评分标准:平均成绩在班上排名

1– 5名为8分,6– 10名为6分,11– 15名为4分,16– 20名为2分,21名后为0分。

4.重修情况6分

重修一门次扣3分,可扣至负分。

三、社会工作 15分

1.支部活动(支部会议、劳动及其他方面的活动)。7分

评分标准:支部记录

无故不参加一次扣7分;迟到、早退一次扣4分,可扣至负分。

2.能否完成党员的义务及党组织安排的任务。8分

评分标准:以支部记录为准。(0、4、6、8分)

不能完成组织的任务,每次扣7分,不能按时缴纳党费和完成其它有关义务,每次扣5分,可扣至负分。

四、日常行为 10分

1.自身生活纪律方面5分

评分标准:以校院及值班党员的记录为准。

出现一次违纪扣5分,可扣至负分。

2.制止他人违纪方面 5分

评分标准:以值班党员记录,老师检查和其他党员记录为准。

他人有违纪行为而未及时制止一次扣5分,可扣至负分。

五、联系人工作 20分

1.党章学习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8分

评分标准:书面的汇报及支部调查。(0、4、6、8分)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方面。6分

评分标准:谈话记录及对积极分子的情况记录。(0、2、4、6分)

3.联系班级同学打分。6分

评分标准:打分结果(0、2、4、6分)

望全体党员认真遵照执行,对总分低于70分者提出警告,低于60分者视为本期不合格党员,低于50分者,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正式党员做书面检查限期改正。

其中一、二、三、四、五各项最低分为:

一项最低分 15分 二项最低分 16分

三项最低分 12分 四项最低分 5分

五项最低分 12分

若有一大项分数低于以上最低分,视为低于70分,若有二大项低于最低分,视为低于50分,此外,若每一小项分数出现0分或负分应写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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