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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党支部书记职责

2007-07-11

一、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提出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支部委员的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商量工作,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

六、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增强支部委员会的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或出缺时,受书记或上级党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

七、做好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预备党员半年考核等党员发展工作;

八、做好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工作;

九、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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