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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6-07

全院教职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长理工大党〔2018〕2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确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确定方式

已经受聘至学院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且无岗位晋级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申报岗位等级确定,继续执行原已确定的岗位等级。此前未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除尚在试用期内的)或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岗位等级确定的申报。工人身份人员不参与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确定。

(一)当前聘期中期检查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受聘至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近三年“三无”(指同时无“项目或经费”、无“科技成果奖”、无“C刊及以上论文或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受聘至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新入职且未确定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尚在试用期的(入职前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入职前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自报到入职之日起计算,以人事处认定为准,下同),暂不参与岗位等级确定,待试用期满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7〕24号)文件确定岗位等级。

2.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其岗位等级可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入职前在原工作单位已聘至十级以上的,符合更高级岗位晋级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等级)。

3.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且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其岗位等级可申报专业技术十一级。

(四)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中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岗位等级确定。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在转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时,需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二、各级岗位晋级岗位数设置

(一)学校下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空岗数(不含专职辅导员岗位)见附表一。

三、晋级申报工作安排

(一)方案发布

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工作方案(不含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人事处备案后发布实施。

(二)晋级申报

申报者(不含专职辅导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申报表》(见附件2)于6月12日之前向学院申报,请将附件2需要签字的栏目签完字后将纸质版交到院党政办。

(三)组织评议

学院根据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审核评定专业技术四级及其以下岗位人选,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

四、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师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且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新批准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备案)为准。

(二)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结果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附表一:水利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空岗数(不含专职辅导员岗位)

附表二: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申报表

附件三: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附件四: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日

 

附件【附表一:水利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空岗数(不含辅导员岗位).docx

附件【附表二: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申报表.doc

附件【附表三: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副教授及以下职称教师岗位任职条件.docx

附件【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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