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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支部开展教职工权益保障条款学习活动

2018-05-09

58日下午,水工支部全体成员在工科三号楼A334,深入开展了教职工权益保障条款学习活动,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大家对于长沙理工大学章程和自己的权益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首先,水工支部组织委员委员喻和平同志介绍了今天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目的,她介绍,《长沙理工大学章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履行公共职能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准则,长沙理工大学实行中国共产党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与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然后,参加学习的老师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学习心得。毛建平同志认为,今天的学习非常有必要,通过学习每个人应该都有很大的收获,不仅对于《长沙理工大学章程》有了新的认识与了解,而且对于自己的权益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孟艳秋老师认为,通过今天的学习,对于教职工代表大会有了更多的认识,往后应该多关心了解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等内容,要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鲍海艳老师认为,往后要经常和学院、系里的教职工代表沟通交流,通过合理的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大家再次表示,通过今天的学习有了全方位的收获,今后要更加努力的工作,结合《长沙理工大学章程》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水利人才。

(文图/王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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