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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2019-08-23

为了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范围和条件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审核对象

1.我校原已聘任在岗的博士生导师。

2.具有博士学位、本校全职在岗的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的优秀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原则上不接受非本校人员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的非本校人员申请审核,须按本办法所述程序进行认定。

5.拟在下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均须申请参加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即为下年度博士生导师,并列入下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

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号文执行(附件1)。

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1.我校原已聘任在岗的硕士生导师。

2.具有副高级以上本校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院全职在岗优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原则上不接受非本校教师申请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的非本校教师申请认定,须按本办法所述程序进行审核。

5.拟在下年度招收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均须申请参加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于下年度招收硕士生。

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号文执行(附件1)。

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

1.在业务技能、生产和工程实践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7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以下,40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以下者一般须具有硕士学位。

2.在大中型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工程项目担任技术或管理负责人、骨干,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承担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或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讲座。

3.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向,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专利等。

二、审核组织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22日前学院公布《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并着手组织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2.8月25日—9月5日前,申请人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775736583@qq.com)。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或《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附件4),校内往年担任导师者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或《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

3.9月6日—9月11日学院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上报研究生院材料:博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①通过者的申请表、②证明材料、③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④《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等全套资料;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7,新增导师需备注)、②《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③初次审核通过者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4.9月15日—20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四、工作说明及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0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0年招收研究生的老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0年研究生。

2.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19年8月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层次、类别应当以学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科研经费以学院认定为准。到学校盖章签字的由学院统一进行。

4.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 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本次将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由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水利工程学院

                                                                     2019年8月21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doc

附件【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8:在账省部级以上纵向经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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