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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6日

关于规范长沙理工大学技术合同文本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配合财税制度改革,维护科研人员的权益,实现科研项目的合理免税,现将签订技术合同相关要求及办理免税的流程通知如下:

一、所有需在申请免税的技术合同都需要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因此以下合同要件缺一不可:

1、甲、乙双方应使用国家科技部的规范合同文本,合同涉及三方合作则使用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合同如只有两方则使用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合同文本已更新,请从科技处重新下载:http://wwwdx.csust.edu.cn/pub/scitech/xmsbygl/hxyjsfw/index.htm

2 甲、乙双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或是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必须复印身份证复印件贴在合同尾页的盖章处并按手印确认;

3、甲、乙双方的封面和尾页必须写好单位全称要求一字不差,甲、乙双方尾页双方必须签署日期和姓名并盖印章;

4、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章;

5、甲、乙双方应有明确的合同期限,具体到年月日;

6、甲、乙双方应填好准确的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7、甲、乙双方必须有准确的地址和所属行政区域(例如##区##街(路)##号;

8、甲、乙双方必须有准确的邮政编码。

9、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研究内容)涵盖范围

1)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5)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7)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8)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附: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造、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请科研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合同文本,否则科技局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免税的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第一时间将合同交到科技处开发科,并填写“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同时到“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进行上传;

2.科技处汇集20个合同就拿去长沙市科技局办理认定工作(项目负责人也可自已去办理);

3.合同认定书及合同将第一时间转交给财务室并将认定结果发给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处

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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