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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设计艺术学院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健

副组长:刘卫东 文丽丽

成员:朱诗源 王清 肖志高 郁涛 谢翚 傅冰

二、转入专业接收条件

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转出无门槛、 转入有要求”,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

接收专业名称

2020学生

注册人数

接收计划上限数

备注

工艺美术

187

13

设计类班级人数不超过25

数字媒体艺术

129

21

视觉传达设计

44

6

环境设计

67

8

三、转专业的依据

学生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学生的成绩。学生成绩按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学分绩点30%,转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奖励三等奖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学生,具有优先权;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排序下具有优先权。

四、转专业的程序与办法

1. 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并将《转专业申请表》414日前交到学院教务办。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学院对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初审,于41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3天。

2. 如初审合格者人数在该专业转专业计划数以内,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如初审合格者人数超过转专业计划数,学院419统一命题,组织初审合格人数超过转专业计划数专业的初审合格的学生参加转专业考试及面试。学院根据学生志愿,结合学生第一学年平均成绩以及转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参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转专业审核,将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于422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4. 转专业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修读。

5. 学院按转专业结果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五、细则的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