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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集中整治行政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 作者:

  

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部署,自3月份开始,学校启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截止至427日,整治工作进展有序,清理工作效果显著。

本学期初,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国资处牵头,在全校范围内印发了《长沙理工大学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长理工大综[2018]3号),为我校行政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42日,国资处、纪监处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启动行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工作。至此,我校集中整治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针对我校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资处多方寻求政策解读依据,在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后,与纪监处于410日、22日联合相继下发了关于《<关于做好行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行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的补充要求》,推动了我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深入展开。

424日至26, 校纪委书记胡永乐带领“专项治理办”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国资处房管科相关工作人员对全校共50个二级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并将督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此次全校范围的大清理牵涉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425日,省教育厅下发《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督查室、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427日上午12日前上报我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国资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有条不紊地安排落实该项工作,于当晚22时前收集了所有数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材料。在这次工作中,国资处的干部职工表现出了上下齐心、团结协作、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的优良作风,为我处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创了良好局面。

(文/刘雪莲  /周炳贵  审/庄创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