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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5:14

院属无机材料系、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教务处教通字〔2016〕39号文件要求,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将从10月28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

1、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只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协助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人)。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二、选题原则和要求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避免大而空,题目难度适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选题来自生产、科研、社会实际课题的比例应≥80%;工科专业设计类课题比例应≥70%,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专家收集并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助教和没有指导过毕业设计的教师不能单独申报),也可选择来自学生在课外科学活动、工程(社会)实践中的自选课题,或国家、省、校三级创新性实验项目课题,学生自选课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由指导教师按审题程序申报。

4、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课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选题数。每位指导教师选题数不超过10个。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量必须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

6、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内容更新率应大于9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三、选题与审题组织

1、学院成立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晁自胜

副组长:陈曙光

成 员:刘奇、杨现锋、廖红卫、马秋平

2、学院成立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审题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审题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曙光

成 员:杨现锋、廖红卫、刘其城、陈召勇、马秋平

秘 书:马秋平

3、学院将聘请企业专家参与审题工作。

4、做到每题过两道审查关,即无机材料系审查关和学院组织的审查关。

四、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课题申报。教师登陆(网址:校内http://xk.csust.edu.cn,校外http://www.csust.edu.cn:8081),选择教师教辅人员身份,输入工号和密码、验证码登录。在实践教学模块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子模块,点开菜单,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界面中,选择 “适用年级”(13级)——>“适用专业” 。“题目类型”务必明确“论文”或“设计”。选择和输入课题内容,单击“保存”提交。(特别说明: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大四年级时分了3个方向,所以每个申报的题目都请务必将3个专业方向都进行勾选

2、课题审批。各专业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题,系主任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审定批准。学院对各专业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对不符合选题原则与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不应进入学生选题库。对需要修改的题目不进行审核操作,通知教师修改后再进行审核操作。只有当无机材料系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后,课题才能面向学生开放

无机材料系、学院审核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用管理员身份登录。

3、学生选题。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院、系(教研室)综合平衡。学生登陆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后等待指导教师确认,教师确认后即选题成功)——未选上题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选题。

4、学院教务办会实时了解各阶段选题状况,做好本院和城南学生选题指导工作,以免学生漏选。

5、课题经学生选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换课题的,学生或指导教师需在中期检查后一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办统一更改。此后不再受理题目更改。

6、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与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任务书须经无机材料系审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

五、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负责人

2016年11月10日前

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毕业生人数

学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实践教学子系统,按专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指导教师名单。

无机材料系、教务办

2016年11月11日24:00时开始

课题申报

指导教师开始网上题目申报工作。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指导教师

2016年11月11日前

动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组织师生集中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和要求。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

2016年12月4日24:00时前

完成审题

各学院完成专业(系)及学院两级审题工作。

院领导、教务办、无机材料系

2016年12月5日10:00—12月12日24:00时

学生集中选题、教师确认选题学生

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集中网上选题,教师和学生须在该时段及时查看选题结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指导教师

2016年12月13日—12月18日

第二轮学生选题调剂、教师确认选题学生

学院通知未选上题目的学生进行第二轮学生选题或调剂。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指导教师

2016年12月23日

下载选题情况表

登录http://210.43.177.12/bysj/bysj.aspx,填写选题情况汇总表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指导教师

2016年12月30日前

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将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中,指导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教务办、无机材料系、指导教师

六、其它

为了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院将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力度,防止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在学生选题的同时应向学生宣讲“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和抄袭带来的严重后果。对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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