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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欧阳炼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38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7 号、《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长理工大研〔2025〕12号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任: 毛卫国

副主任:  

 员: 邵巧艳 李灵均 范金成  陈召勇  陈传盛 欧阳炼 何小勇 谭方林 黄玉(学生代表) 张泽昊(学生代表) 陈宏宇(学生代表)

二、评审依据

评选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5人;学业奖学金名额156其中一等奖学金名额31二等奖学金名额52三等奖学金名额73人。各年级的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申请国奖、学业奖学金情况统计初表》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答复。

3、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终审。

五、时间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原则,拟申报的同学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1.国家奖学金

符合国家奖学金要求的申报者于2025107上午 9:00材料截止日之前将《材料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和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普通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电子版交本年级奖学金负责人,请以个人学号+姓名命名)装好统一报送各年级班长,班长汇总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在各年级群公示初审结果,无异议后于2025109评审日)上午900前报送至材料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新能源1A-914)。109日(评审日)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结果公示5获国奖资格者进入系统填报《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院从系统导出后请导师签字(纸质一式两份)交学院科研办。

2.学业奖学金

1)学生个人需要填报和上交的材料

  符合要求的学业奖学金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材料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并于20251020上午9:00材料截止日前将《材料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个人支撑材料(按成绩、科学研究、非科研类获奖、思想品德)提供原件和纸质件用文件袋(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装好统一交班长,电子扫描件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班长,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1022日(评审日)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结果公示5评审委员会组织获学业奖学金资格者参照“填报指南”进入系统填报并导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及导师签字(必须手签)交班长。

2)各年级班长需完成工作和上交材料  

  (1)评审会前组织班委对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打分。以年级为单位按照等级分类,等级内按照学号整理《材料学院**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及排名统计表》和学生所交的实证材料。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电子档和纸质件各年级初审小组请分别于109上午9001022上午9:00交至学院科研办(新能源1A-914)(电子版微信发给院科研办,以年级和类别命名)。

  (2)评审会后完成以下材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各年级负责人填报)

六、其他事项

1.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科研情况分的计算区间为院评审日2为截止时间。

3.本办法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奖、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料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相关表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