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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欧阳炼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8:50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精准把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

1.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2.确保科学性。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毛卫国

副组长:谢 

  员:李灵均  陈召勇   陈传盛   张怡琼      

  责: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长:郑延恒

副组长:邵巧艳

  员: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且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数

1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22

2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45

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数

1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B类考生国家线。

五、调剂

调剂基本要求与基本程序严格按《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3/11632.htm执行。

六、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一)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

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及时修改。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为3月25日12:00前)缴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两批进行。2026年3月28日-29日在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10日到4月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为:

一志愿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 12:00(报到时考生可熟悉考试场地)

2.复试报到地点和资格审查内容为:

(1)报到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新能源1A-908

(2)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⑥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⑦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⑧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为:                              

 2.笔试和综合面试内容

1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面试前学院召开各小组成员和秘书会议,统一面试评分标准。面试老师对每个学生单独提问,学生逐个回答,由复试小组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确定成绩。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其中专业素质能力占80分、综合素质能力占1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每个方面又分解为若干点进行考核。

1)专业素质(8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40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2)综合素质(1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分)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2分)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2分)

人文素质(2分)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分)

3)英语听说能力(10分)

英语听力(5分)

英语表达(5分)

七、复试要求

复试要求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3/11632.htm)执行。

八、拟录取

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在学院分专业专项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免初试考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

(3)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

2.基本要求: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如有必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本校学生可以在校医院体检)邮寄至以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新能源1号楼925,联系人:欧阳炼,联系电话:0731-85258490,学院收齐后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

体检其他严格按《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十、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监督与复议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十二、学院联系电话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731-85258490(欧阳老师)

2.学院监督电:0731-85258489(老师)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