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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小勇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2日 14:49

 

 

 

为了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16〕3号),特此通知:

一、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我院2018年参与申请到了电子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文执行(见附件1)。

审核对象

1.我校原已聘任在岗的博士生导师。

2.具有博士学位、本校全职在岗的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的优秀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原则上不接受非本校人员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的非本校人员申请审核,须按本办法所述程序进行认定。

5.拟在下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均须申请参加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即为下年度博士生导师,并列入下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

二、 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我院2018年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2017年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16〕3号)文年制定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见附件2)。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审核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文执行(见附件1),请填附件8,连同校内博、硕士导师名单一起上报。

四、审核组织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干事、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和负责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委员: 晁自胜

副主任委员: 杨现锋

秘  书:刘鹏(兼)

委员: 陈曙光  范金成  陈召勇  廖红卫  李灵均  刘鹏 段军飞何小勇

五、审核程序及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报送相关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备案及公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将同意新增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确认其硕士生导师资格。

工作流程(见附件3)

六、时间安排

1.9月22日—9月24日前,申请人向拟招生学科所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5)或《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

2.9月25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9月26日—9月28日公示3天,将名单及相关材料(1.博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①通过者的申请表、②证明材料、③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等全套资料;2.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5,新增导师需备注)、②初次审核通过者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一份即可。)报研究生院。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22日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附件3.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科研材料审查工作流程的说明》

附件4. 《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5. 《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附件6.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7.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附件8. 《长沙理工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