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自强不息,新材好料,长理荣耀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管理 > 正文
培养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2021年度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小勇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3日 22:21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长理工大研[2020]2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21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考虑即将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1、项目类别: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专业性调研、专业发明、专业设计等。

  2、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8万元,经费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可自行选题,选题应具备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性,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说明、研究报告、创业报告等,学位论文不能作为成果。结题时应提交成果证明材料。

3、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组队等方式参与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4、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申报一项课题。申报项目须邀请1-2名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申报与具体实施。

5.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6.申报者、指导老师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个人、团队确定申报选题,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1。指导教师签署意见,6月28日前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五、材料提交

1、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至学院,申请书须签署导师和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3、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于7月1日前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693518290@qq.com。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所有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结题,否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主要开支为材料费、印刷费、资料费、邮寄费、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等。项目负责人按项目预算所列各项经费支出范围规范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1、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