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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标准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7:48

1 教学文件标准

1.1 毕业设计(论文)大纲

必须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大纲内容一般包括:性质、目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基本阶段及时间分配,能力培养与建议方法,成绩评定标准等。

1.2 相关教学文件齐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开题报告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等相关文件齐备。

2 教学准备标准

2.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应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等。各阶段工作包括:毕业设计动员与组织准备、选题、开题、过程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与上报以及归档等

2.2 毕业设计动员、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及报题选题

做好毕业设计动员工作;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工程(科研)背景和有指导经验、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和未指导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可协助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一般不超过8个按学校要求搞好毕业设计课题的征题、审题、选题工作。

2.3 任务书下达

   由指导教师按规范要求撰写任务书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毕业设计正式开始前下达给学生(建议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的期末下达给学生)。

2.4 场地、设备仪器及相关条件的准备

应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教室、实验室或机房等教学场地;实验设备、器材及计算机等条件应能满足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

3 教学过程标准

3.1 做好开题工作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查阅文献、实习调研等按要求写出开题报告并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开题。

3.2 毕业设计过程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进行耐心细致地指导,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学生应积极主动地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3.3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学生必须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论文进行严格审查、斧正,并写出评语。

3.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学院成立5~9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各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4人以上组成(含秘书一人),具体负责学生答辩资格审定、答辩、成绩评定,并做好答辩记录。

4 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态度和学习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考核依据,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分别给出“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的评语及评分,最后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并及时上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录成绩,优秀等级一般控制在15%以内;学院在优秀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按照学校要求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 教学总结标准

5.1 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结束后,应撰写工作总结并提交教务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学文件的建设与执行、物质保障、指导教师配备、选题与开题、指导工作、学生状况、答辩评分、质量分析等基本情况,问题与对策、建议等

5.2 文档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有关资料应认真加以整理,及时装袋,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管。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