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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前沿系列名师专题课”第五讲——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之建构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来源: 作者:

“法学专业前沿系列名师专题课”第五讲《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之建构》,于9月26日下午在四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必新应邀主讲。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主持,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田兴洪、副院长徐莉、副院长申纯以及2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张敏纯院长为参会人员隆重介绍了主讲嘉宾江必新教授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江教授以《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之建构》为题,从“必要性和重要性”“基本标准、基本构成、前提条件”“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处理的重大关系”三个方面对建构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进行了解读。江教授指出,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解决好法治实施过程中不自觉、不统一、不到位、不及时等十大问题,正确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法律至上与公平正义、严格执法司法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与改革等七大关系。同时,江教授认为,进行法治实施的体系化建构,需要遵循正确的路径和方法: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和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司法体系;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法治体系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在互动环节,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在合法性和合宪性审查都满足的情况下,法律在介入中出现问题应如何解决”“良法与善治的关系”等问题,江教授逐一进行解答,点出应用法律是有弹性空间的,可以通过法律解释弥补法律的缺陷,通过法律本身的自由裁量权来适当平衡其他价值;从法制史的角度明确法治应当是良法与善治的结合,古往今来,法律方式的选择在治国理政中都是很重要的。

张院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江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我国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建构脉络。本次讲座对提升法学学子思维高度和视野广度,指导法学师生将法学理论运用于广阔实际具有重要意义,深度契合我院培养具有扎实法律理论基础和熟练法律实务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法律人才目标。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尹巧 图/杨颖异 审/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