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9),制定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张敏纯、龚文斌

副组长:徐莉

组员:王新生、汪伦、杜卫红、陈骞、孙佳乐

秘书:何凌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

3.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

4.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接收人数

2023级法学专业接收的转入学生上限数为50人(约为法学专业2023级在校生总数的38%)。

四、接收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和《关于做好2023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9号)关于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要求。

2.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五、考核及录取

1.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参加专家组面试。面试从学生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百分制)。

2.学院按照转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考核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本专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大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占比45%

2)外语水平,占比5%

3)综合素质,占比50%

计分项

比重

计分方式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45%

大一学年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45

外语水平分

5%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者其他小语种考试达到同等水平),计100×0.05,否则不计分

综合素质分

50%

专家组面试打分(百分制)×0.50

注: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应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由法学院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获取电子版。

3.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成员)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面试不通过的,则不予录取。

六、工作流程

时间

具体安排

320日前

通过校园网公布本实施细则

320-321

接收2023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资料提交邮箱:faxuejwb@csust.edu.cn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原学院-原专业。

322

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转入本专业的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者,加入法学院2023级转专业群,群号码:675784844

326

法学院转专业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查,确定拟同意接收名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人文素质、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培养潜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下午2:00;地点:金盆岭四号教学楼(具体教室安排见QQ群通知)。

328

将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七、后续工作安排

1.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应继续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原专业学业,如出现课程不及格情况,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经学校审核同意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正常参与法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参照《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附件2),网上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由完成课程学分认定初审,报教务处复审。

3.转专业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凭《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附件3)到法学院报到。学院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安排第一学年专业必修课补课与辅导工作。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85115218,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金盆岭校区4号教学楼302),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85258572,联系人:谌老师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

    3.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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