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法律铭家讲堂特邀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吴勇教授开展线上专题公益讲座——《从“有法可依”到“系统治理”——走近<生态环境法典>》,全国共2万余名听众线上参加活动。

讲座中,吴勇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结构体系、核心内容、亮点创新与实施意义等方面展开全面解读,将立法逻辑与治理实践紧密结合。他介绍了我国原有环境单行法按要素立法,存在内容重复、规则冲突、适用困难等突出问题,从原有立法难以适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时代要求入手,分析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回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补齐法治短板、顺应国际环境立法趋势、保障人民生态环境权益的必然选择。《生态环境法典》的总则编确立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污染防治编整合原有的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实现了对传统污染防治的全面覆盖。同时,新增了光污染、电磁辐射、新污染物、化学物质风险防控等内容。生态保护编秉持系统治理理念,推动由单一要素保护向全域生态系统保护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编聚焦“双碳”目标的达成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法治保障。法律责任与附则编坚持过罚相当、法理相融的原则,系统规定法律责任。
他总结本次法典的突出亮点:一是以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根本立法目的,锚定美丽中国建设方向;二是回应新污染、新领域,体现立法前瞻性;三是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四是绿色低碳发展编全球首创,引领国际气候立法潮流;五是法律责任设置刚柔并济,兼顾实体规则与追责程序。他强调,法典实施带来了四大深刻转变。一是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实现重构,形成以法典为统领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治理模式从以往的分散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通过统一制度规则与责任尺度,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刚性与司法公信力;四是以法治为驱动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方向变革。
最后,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救济权,政府、企业、公众应各尽其责,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本次公益讲座内容充实、解读充分,获得线上观众广泛好评。未来,学院将继续推出更多高水平学术与普法讲座,持续深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与人才培养,以法学智慧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
(文/ 夏语嫣 一审/李殊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